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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新闻类型:   发布时间:2023-09-18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实际情况,制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欢迎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工程中心!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需要,工程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确保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接收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3913-921

1)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rd.ccnu.edu.cn/student/ytmlogin)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预报名系统中的招生专业仅供参考。2024年接收推免生专业以最终学校发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2、通过工程中心选拔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20231020日前(开始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工程中心,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四、复试资格审查

工程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要配合工程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申请人须使用顺丰快递或EMS将材料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7006办公室,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520),材料寄出截止日期为2023922日。纸质材料内容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1);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5、申请直博生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2)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附件2)。

推荐免试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请推免生备存相关材料,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五、复试名单

工程中心官网(http://nerc-ebd.ccnu.edu.cn/)公布复试名单。

六、复试安排

1、报到

时间:2023926日上午9:00--11:0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77001教室

2、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926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11楼。具体复试地点张贴在报到处。

3、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综合能力素质和外语听说能力。复试内容包括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专家提问两个部分。专家组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给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外语水平考核占20%,综合能力占8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予录取。

七、复试录取

1、录取工作要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工程中心根据复试专业(领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之后,工程中心将在第一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接受。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67868520李老师

申诉电话:027-67866863

申诉联系人:陈老师(副书记、纪检委员)

申诉邮箱:94029926@qq.com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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