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结果(含拟录取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朱晓亮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7710
申诉邮箱:zhuxl@ccnu.edu.cn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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