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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新闻类型:   发布时间:2022-09-15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http://gs.ccnu.edu.cn/info/1075/7935.htm),现将我中心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招生办法公布如下。欢迎取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中心!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在参加复试前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rd.ccnu.edu.cn/student),上传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供审查。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使用顺丰或EMS邮寄至(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7006办公室,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520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5.申请直博生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2)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

推荐免试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请推免生备存相关材料,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工作安排

1.推免生预报名,914-922日。

申请人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和方向。

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rd.ccnu.edu.cn/student)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特别说明:“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2.提交材料,914-922日。

推免生须在“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上传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详见“二、申请材料”)。

完成预报名同学请及时加入QQ群(群号:472253968)并发送“2023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3.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为准。

所有报名我中心的推免生(包括:参加我校2022年暑期夏令营考核合格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已完成我校推免预报名和其他未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在20221020日前(开始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报考,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四、复试安排及录取

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中心官网公布复试名单。所有报名我中心的推免生(包括参加我校2022年暑期夏令营考核合格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推免生)都要参加复试。

(一)复试内容及原则

1.复试内容包括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背景评估主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面试重在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背景评估占30%,综合面试占70%。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复试专业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方式:综合面试采用网络视频会议(腾讯会议)方式。

2.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中心官网。

(三)录取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放之后,中心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中心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招生咨询电话:027-67868520李老师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7710

申诉邮箱:zhang_cc@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大楼1121办公室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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