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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新闻类型:   发布时间:2019-03-04

本安排仅为方便同学们了解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工作流程。

一、2019年上半年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其毕业和学位申请材料的提交、论文答辩资格的审核、导师的审核与推荐、论文的专家评阅、论文答辩、学位审核、毕业审核、档案建立、毕业信息上报、学位信息上报等环节一律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ccnu.edu.cn/yjs/)辅助完成,具体操作详见《答辩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用户手册(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一)答辩资格申请(3月15日之前完成)

研究生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具体内容请见《答辩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用户手册(研究生)》。值得注意的是,填写了科研成果的研究生,须将科研成果交至学院审核,没有科研成果材料的,请不要填入系统内。

研究生提交答辩资格申请后,学院、研究生院需要对其进行审核。

答辩资格审核通过者,方能进行录入学位论文信息和导师评语等后续工作。学位申请者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进入“学位管理”模块录入学位论文相关信息。

(二)学位申请审核

1、【学位论文信息录入】:(3月29日之前完成)研究生登陆系统,录入学位论文基本信息,并按系统要求上传学位论文(注:所有研究生都必须同时上传两个版本的学位论文,一个为明评版(完整的学位论文),另一个为盲评版(须隐匿部分信息))。具体格式要求如下:①应为PDF文档,每个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②论文中的插(附)图、表应完整、完好;③总页码应与目录一致,中间不能有缺页;④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等,各项内容应齐全;⑤文档不得加密。⑥盲评版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等相关信息。

2、【导师填写评语】:(4月8日之前完成)导师登陆系统,审核研究生的申请,并填写评语,内容应涵盖申请者的政治表现、理论基础、研究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等方面。导师审核通过填写评语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阶段。

3、【复制比检测】: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以检测报告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比值为准。对学位论文的认定,必须坚持检测结果与专家认定相结合的原则,强调专家意见在结果认定中的决定作用。

1)文字复制比≦15%

导师审核通过的,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审核。

2)15%﹤文字复制比≦30%

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认定表》,请指导教师结合检测报告进行审核。指导教师同意答辩的,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安排相关学科成立专家组,对该学位论文进行认定并形成明确意见。如专家组同意答辩,培养单位可以安排答辩。如答辩通过,将结果认定材料提交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将相关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将学位申请者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审议,认定材料转培养单位留存备查。以上任一审核环节如未通过,须修改论文,半年后重新申请检测。

3)30%﹤文字复制比≦50%

须修改论文,半年后重新申请检测。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复制比超标,经过和第2点相同的审核程序通过的,将名单和认定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时请论文指导教师到场进行说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

4)文字复制比﹥50%

须修改论文,一年后重新申请检测。对于极个别的特殊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学位办聘请校外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鉴定,若获得通过,处理办法参照第3条。

5)学位论文经审查构成抄袭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4、【论文评阅】:(4月10日开始送审,5月3日之前完成)学院从系统中下载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通过系统中的“论文评审”模块对论文进行送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认定,认定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论文答辩安排录入】:答辩前,学院录入研究生的答辩安排(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等),并在系统中进行发布。

6、【打印《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具体要求:①《学位申请与评定书》第4页要求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②第5页要求导师签字确认;③每一份论文评阅书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论文答辩】:(5月8日—22日)学院组织好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将答辩成绩录入系统。

8、【学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者在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

(三)关于盲评

1、报送时间: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的学位论文盲评,论文等材料报送时间为4月10日前。本单位组织开展的学位论文盲评后续通知。

2、材料报送要求:

2.1 前期审核通过后,研究生登陆系统,在“学位论文信息”模块中录入学位论文基本信息,按要求上传学位论文,并及时通知导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

2.2 盲评学位论文提交电子版本,由学院打包统一报送学位办。导师同意送审的学位论文才能进行盲评。

2.3 需统一报送的电子版材料:

a、填写《学位论文盲评基本信息表》电子版,由学院汇总统一提交。

b、盲评论文电子版要求:⑴应为PDF文档,每个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⑵文档命名要求: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0511_010101_2011010001_LW);⑶论文中的插(附)图、表应完整、完好;⑷总页码应与目录一致,中间不能有缺页;⑸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等,各项内容应齐全;⑹文档不得加密。⑺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等显示学位论文来源信息的字样。⑻研究生要对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文档认真检查,确保能正常打开。

3、盲评结果处理办法

(一)评阅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意见的,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二)评阅结果中有“修改后直接答辩”,且没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须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三)评阅结果中有1份“不同意答辩”意见的,分两类情况进行处理:

1.评阅结果中有1份“不同意答辩”意见,且另1份评阅结果总评成绩为优秀(90分及以上),如导师、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该论文达到学位论文基本要求,由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1位同行专家进行增评。增评结果若无“不同意答辩”意见,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答辩通过后,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位申请审核特殊问题处理表》,作为特殊问题提请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2.评阅结果中有1份“不同意答辩”意见,且另1份评阅结果总评成绩未达到优秀(90分及以上),如导师、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该论文达到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同意增评,由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聘请2位同行专家进行增评。增评结果若无“不同意答辩”意见,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答辩通过后,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学位申请审核特殊问题处理表》,作为特殊问题提请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四)评阅结果中2份均为“不同意答辩”意见,或有1份“不同意答辩”意见且未经增评,或增评结果中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不得进入论文答辩环节,须修改论文,半年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盲评。

(五)凡评审专家认为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且证据确凿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四)答辩后续事宜

1、答辩通过后须提交最终学位论文纸质版(经由研究生本人、导师签字确认)。硕士生提交4本,博士生提交5本。

2、答辩通过后登陆本校图书馆网站http://lib.ccnu.edu.cn/,按照图书馆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本,然后才能在图书馆办理相应的离校手续。

3、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学位论文需交国家图书馆等部门馆藏。另外,为了加强对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督,我校学位论文经研究生本人签字后,由学校统一提交“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在网络上发表。论文提交后,请及时登陆“中国期刊网” 或“万方数据”发布平台了解论文发布、版权与稿酬支付等相关情况,直接与两家单位进行联系,需要延期发布的请单独注明。

4、毕业论文打印统一定在“硕博快印”店(西区,电话8681)打印。打印费用由中心负责统一结算。硕士打印费用不超过300元/人,博士不超过500元/人。在此说明,此费用仅适用于打印毕业论文,不能打印任何其他资料,不能变相将多余的费用变换成货币或者以其他形式将费用套取,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