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计划调整以及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经工程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补录3名博士研究生,具体如下: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7710
电子信箱:zhuxl@ccnu.edu.cn
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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