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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未来杯”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新闻类型:   发布时间:2018-04-18

为了响应国家双创号召,培养创新型实践人才,进一步加强工程中心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培养工程中心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实践成才的热情,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举办第三届“未来杯”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搭建学生创新创业交流平台。工程中心具有创新思想、创业意识或能力的学生进行经验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中心聘请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进行讲座交流,促进与提高学生对外部商业模式的认知水平,使学生与社会商业市场快速接轨。

2、发掘优秀创业项目并提供支持。通过发动集体智慧,从活动中挖掘出一批市场前景可观、有发展潜力、符合青年实际创业要求的项目,给予创业基金支持,帮助有意向有能力的学生迈开创业第一步。

培养创新意识与创业环境。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活动主题

创新引领未来 创业成就梦想

三、参赛领域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四、参赛组别及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工程中心(含协同中心,下同)研究生,对跨院(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团队中核心成员必须是工程中心学生,且原则上申报单位需写明为工程中心。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工程中心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中心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工程中心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中心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注册成立公司的参赛团队须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支撑材料。(专利、商标、著作权属证明、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五、活动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参赛成员填写报名表、登记表后,发送电子报名表、登记表到1351462450@qq.com邮箱,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2018年4月25日,其他事宜咨询余雪同学,联系电话:18271914784。(报名表见附件1;登记表见附件2;)

2、项目计划书和相关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2018年5月26日前将项目计划书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0777280@qq.com,不能提交电子版的材料请提交复印件到程淼同学处,联系电话:15327237267。(项目计划书模板和样例后续将通过QQ群发放给大家。)

3、初选:中心内部组织评选人员,根据选手递交的项目计划书,从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方面对小组进行初选。初选合格的队伍通知参加大赛培训。

4、培训:聘请有实际创业经验的企业人士或专家对选手进行创业政策和创业形式及经验等方面的座谈培训,培训结束后参赛个人和团队可以对提交的创业计划书进行完善。

5、决赛:中心将邀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人士和学校教师进行最终评选。进入决赛的团队或个人通过抽签决定次序,10分钟进行个人方案讲解和介绍,向评审团介绍自己的创业思路,并针对评委的问题进行答辩。根据创业策划书和个人的介绍,评委评出优秀方案,予以资助和奖励。

6、举行赛事总结和经验座谈会:大赛结束后将举办一次全体参赛人员与专家和企业人士的交流总结茶话会,让同学们更多的了解创业和学习创业理念。

7、优秀方案、团队及公司由中心推荐到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大赛具体内容请见教务处通知http://jwc.ccnu.edu.cn/info/1102/5719.htm
六、评审有关事项

对于复赛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5)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各成员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构架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主要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注:决赛期间的评审环节、评审规则将于复赛后公布。

七、奖励说明与奖励办法

1、已创业类:一等奖将予以8000元起步扶持资金,二等奖将予以5000元创业扶持资金,三等奖将予以3000元创业扶持资金。

2、未创业类:最佳创业创意奖1名,奖金1000元;优秀创业创意奖2名,奖金800元;单项优秀奖(优秀团队奖、优秀文案奖等)若干,奖金500元。

国家数字化学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8年4月18日